【公告】 為維護場地管理品質,並為利協拍小組紀錄結案等紀實,即日起申請協拍案件時均需附上「協拍場地使用保證切結書」(詳檔案下載),並於結案時提供場景照3張、劇照3張及工作照3張,並於影片片尾放上所有協拍單位名稱之相關字樣。
基隆市政府推展影視景點協拍小組感謝您的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