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基隆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製作拍攝實施要點(民國99年12月31日修正)
說明:
(一)旨揭要點業經本府99年11月16日第1418次市務會議決議通過。
(二)因資源較少,預算編列困難,現階段本市影視協拍以行政協助為主,依本要點第十四點規定,尚無法補助相關經費,尚請諒察。